案情回顾
“吸粉”的秘密
经侦查,余某一开始利用网络链接推广APP,新用户注册APP必须经人推荐,下载注册后可免费试用一个星期,试用期可免费获得商城商品和广告返利。
试用期后,用户可选择在商城内购买最低为99元的产品,成为正式会员。正式会员可继续通过观看广告获得返利,还可通过“发展会员”获得高额利润。通过层层推广、返利分成,推荐人与被推荐人之间形成了清晰的“销售”网络。老用户推荐新人的热情被充分点燃,用户规模迅速裂变。
拆东补西,传销活动终“爆雷”
当用户数达到一定规模,无论是返利还是本金提取,都需要运营者提供大量资金作为支撑。而该传销模式的创设者余某并不具备足够的支撑能力,来满足用户的提现需求。
该商城所有资金均来自余某设计的“资金池”。余某通过拉低拼单成功率,将用户的消费款沉淀在“资金池”中,成为余某“拆东墙补西墙”的资金来源,直到“资金池”中的消费款不足以支付会员的提现,该传销活动“爆雷”。
案件经审查
被告人余某以加入可获得高额回报、发展下线会员可获得返利为诱饵,从事网络传销活动。经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APP后台数据鉴定,该APP共有1.1万余注册账号,形成最高38层级的“销售”网络。
被告人余某骗取财物,扰乱经济社会秩序,共发展正式会员1000余人,收取传销资金人民币 1117余万元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,应以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近日
集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
法院认定被告人余某
犯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
作出依法判处
商业经营者以互联网为载体
创造各种新颖活动吸引流量
追求盈利无可厚非
但为商之道,以信以诚
急功近利,为迅速实现流量裂变
采取拉人头、组织层级
以发展会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的模式
可能构成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罪
在全国范围内持续保持打击传销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的背景下,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辨别能力不断加强,犯罪手法也不断迭代。网络传销应运而生,其迷惑性更强、传播速度更快、波及范围更广。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时刻牢记“天上不会掉馅饼”,对涉及通过推荐、招揽亲友等其他人员参与而获利的活动要尤其警惕,就能最大限度避免落入传销陷阱。
厦门检察、集美检察联合出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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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标题:《以案释法 | 警惕新概念理财背后的传销陷阱,守好您的“钱袋子”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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