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直以来,我心中都有一个念头——想写一篇关于清朝官员俸禄的文章。前不久,机缘巧合翻开了《清会典事例》,于是便顺着这个脉络,把清朝俸禄的那些故事,整理成文字和诸位分享。翻开这些古籍,仿佛能听到历史的呼吸,感受到那些官员生活的点滴。 清代的俸禄制度,严格依身份和职务划分,共分八大系列,每个系列又按照阶位高低细分等级。在这八个系列中,最先映入眼帘的便是宗室的俸禄,共分二十一等(具体细目略去不表)。其中,最高的亲王,年俸银一万两,米一万斛;随着等级递降,到最低的一等奉恩将军,岁银仅一百一十两,米也只有一百一十斛。纵观之下,清代对宗室的厚待可见一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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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改善这一状况,雍正年间首创养廉银制度。最初在地方官中施行,逐步推广至武职与京官。《光绪·清会典事例》记载,地方总督、巡抚、州县官的养廉银标准如下:总督两万至一万三千两,巡抚一万五千至一万两千两,布政使九千至五千两,按察使8444至三千两,道府员六千至一千五百两,知州两千至五百两,知县两千至四百两。河道总督六千两(其中北河总督由直隶总督兼领,支银一千两),管河道员四千至二千两;漕运总督9520两,盐运使五千至两千两,盐法道4240至两千两。 这便是清代官员的基本收入概况。各朝略有差异,但总体幅度不会偏离太多,仅供参考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